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“网格化+信息化”监管,冠县全域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
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“网格化+信息化”监管,冠县全域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
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“网格化+信息化”监管,冠县全域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
▲冠县多次(duōcì)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
近日,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(yěshēngdòngwù)禁猎(jìnliè)区和(hé)禁猎期(qī)的通告》,将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,全年实行禁猎期,禁止使用一切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式。
冠县属黄泛平原,地貌单一,森林(sēnlín)、鸟类资源不丰富。全县(quánxiàn)以杨树为主的(de)农田林网化面积110万亩,以鸭梨为主的果树面积40万亩。野生鸟类以灰喜鹊、麻雀、乌鸦、杜鹃、啄木鸟、水鸭为主,涉及16目48科(kē)164种。
为保护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平衡,冠县将全域划定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,同时还将野生动物资源(zīyuán)保护工作(gōngzuò)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,县、乡、村三级林长加大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的巡护力度(lìdù),健全了全县(quánxiàn)野生动植物资源“网格化+信息化”监管体系,推进(tuījìn)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横到边、纵到底。
县(xiàn)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交易野生鸟类专项(zhuānxiàng)行动,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、花鸟集市、餐饮场所(chǎngsuǒ)、屠宰点等可能存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。6月(yuè)以来,累计(lěijì)出动执法(zhífǎ)车辆290车次,检查农贸市场、花鸟集市、餐饮场所、屠宰点等各类经营场所184处(chù),重点野生鸟类栖息地、鸟类迁飞通道15处,果园、沟渠、片林77处,排查网店7家,立案查办1起。
冠县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的同时,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。在集贸市场、村镇(cūnzhèn)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海报,向(xiàng)市民发放“禁止饲养的笼养鸟”宣传手册,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(fǎlǜ)观念。
(大众新闻·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 通讯员 赵坤 林东全(líndōngquán)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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